抗结核药物与其它药物相互禁忌(二)
10.异烟肼不宜与肼苯哒嗪合用
因两药均经乙酰化代谢失活,合用肼苯哒嗪可使异烟肼血药浓度增高而蓄积中毒。
11.异烟肼忌与度冷丁合用
因两药合用可使某些病人出现严重甚或致死性反应(低血压、昏迷等)。
12.异烟肼不宜与麻黄紊、苯丙胺、抗胆碱药合用
因异烟肼与麻黄素、苯丙胺及抗胆碱药(如阿托品、安坦、琥珀胆碱等)合用可导致毒副作用增强。
13.异烟肼不宜与双硫醒(戒酒硫)合用
因这两种药物都对肾上腺素能神经传导介质的代谢有影响,合用可导致精神的改变。
14.对氨基水杨酸钠忌与其他水杨酸制剂合用
因对氨基水杨酸钠与其他水杨酸制剂(如阿斯匹林、水杨酸钠等)合用可增强对氨基水杨酸钠的毒性反应。
15.对氨基水杨酸钠禁与对氨苯甲酸制剂合用
因为对氨基水杨酸钠阻碍叶酸的生物合成,抑制结核菌的繁殖,若与对氨苯甲酸制剂(如普鲁卡因、苯佐卡因、丁卡因等)合用,就又补充了结核菌所必需的物质,使抗结核作用减弱。
16.对氨基水杨酸钠不宜与四环素并用
因为对氨基水杨酸钠对肝脏有毒性作用,而四环素亦能引起肝、肾的病理改变,如两药并用,毒性增加。
17.对氨基水杨酸钠忌与氢氧化铝凝胶、苯海拉明合用
因合用可使胃肠蠕动减慢,影响对氨基水杨酸钠的吸收。 18.利福平不宜与对氨基水杨酸钠同用 因对氨基水杨酸制剂常含皂土类物质,可延长胃排空时间。显著减慢和降低利福平的吸收,易使结核杆菌对利福平产生耐药性。如果必须联用,两药给药时间要间隔8小时。
19.利福平不宜与口服避孕药同服
因为利福平具有药酶诱导作用,可加速避孕药中雌激素的分解,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力,并用时可引起月经周期紊乱、经量减少或月经过多,避孕失败。故育龄期患结核病妇女需服利福平时,应采用其他避孕措施。